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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02月06日
汝南县人民法院
做实“防调做治” 化解行政争议
  本报讯(通讯员 时旋旋)近年来,汝南县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践行能动司法,做实“防、调、做、治”四大专项强化,“府院联动”工作全面开花,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成效显著。
  强化源头治理,在“防”字上务实功。该院与行政复议部门建立“一地受理、一站移交、一起审查”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机制,实现了案件受理、分流、移交的“无缝衔接”。对起诉到法院的行政案件,由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先行审查、识别,对符合先行调解、和解处理的案件,告知当事人,及时通过“府院联动”平台通知涉诉行政机关。对当事人同意调解、和解的案件,由调解中心调解员先行调解,推动行政机关自行化解,使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护与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达到“双赢”。
  强化实质解纷,在“调”字上出实招。针对矛盾纠纷高发领域,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团体共同参与行政争议化解,运用法律援助、司法救助手段,让“调解”向前延伸,在法律框架内寻求案件处理的“最优解”,力求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持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100%出庭应诉,充分发挥负责人“关键少数”化解“关键问题”的作用。开展典型案件现场观摩,通过体验式普法,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调解化解的意识与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强化规范引导,在“做”字上谋实事。认真研判每一起案件当事人的真实诉讼意图,从案件事实、法律适用、行政行为合法性、当事人行为、社会导向等层面进行风险评估,对拟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进行败诉风险提示,引导行政机关主动纠错。通过召开行政诉讼案件化解协调会、败诉案件分析研判会、疑难案件问题研讨会,对容易引起诉讼的行政行为进行规范。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典型案例,对类型化行政行为进行法律指导。针对审理中发现的行政执法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
  强化协同发力,在“治”字上求实效。该院与汝南县林长办共同制订《汝南县林长+法院院长机制工作方案》,与市生态环境局签署《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联动协作机制》,严格落实以生态修复为中心的救济制度;围绕宿鸭湖湿地,共建司法保护基地、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生态修复基地。2024年3月,宿鸭湖湿地司法保护基地、生态修复基地被评为河南省优秀法治宣传教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