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时旋旋)近日,汝南县人民法院快速执结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到位金额4.7万元。
原告朱某将一块土地以一年7万元价款租给被告丁某,被告向原告支付2.3万元,剩余4.7万元一直未付,原告多次索要未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调解,丁某同意偿还朱某租赁费4.7万元。调解书约定履行期限届满后,丁某迟迟未偿还租赁费,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多次传唤被执行人,向其释法明理,被执行人仍不履行。执行法官及时转换执行方法,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拘留措施,告知其拒不履行的后果。在强制执行措施的高压态势下,丁某主动联系亲属筹措4.67万元支付给了朱某。同时,执行干警从被执行人卡内划扣300元,案件得以快速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