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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03月18日
西平县人民法院
审理一起滥伐林木案
  本报讯(通讯员 陆萱)近日,西平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滥伐林木案件,用法治力量守护绿色生态环境。
  2024年10月,被告人袁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人员采伐了朱某种植在棠溪源国家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112株杨树。经西平县自然资源局鉴定,涉案林木蓄积共计41.0175立方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袁某违反森林法相关规定,滥伐林木,数量较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综合考虑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认罪态度,结合社区矫正机关评估意见,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