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陆萱)近日,西平县人民法院巧用执行措施,圆满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以实际行动护航企业发展。
2024年6月11日,原告西平某公司与被告漯河某公司签订《购货合同》一份,约定原告为被告提供PBAT全降解专用料,金额共计425585元。原告按照约定交付货物后,被告一直未支付货款,后经法院判决,被告仍未履行,西平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漯河某公司负责人,均被搪塞过去。3月25日下午1时,执行干警乘警车前往漯河某公司厂区时遭到保安阻挠,被负责人刁难,直至傍晚才克服重重困难进入厂区。执行干警在清点货物、计算价款时,厂区恶意停电,阻挠执行。面对突发状况,执行干警迅速采取应对措施,两两分工,在申请人同意以物抵债的情况下迅速联系物流车辆,直至凌晨终将全部标的物装载完毕。
该案的成功执结,不仅有力维护了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该院在执行工作中的责任与担当。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打击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