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杨斐)近日,西平县人民法院妥善调解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在法官的耐心劝说下,原告、被告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2024年5月,王某与西平县某装饰门市部签订《家庭居室装修工程实施合同》,西平县某装饰门市部按照约定履行完毕装修义务后,王某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全部装修款,西平县某装饰门市部将王某诉至西平县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李晓燕分别联系原告、被告了解情况,疏导双方情绪,探究其真实想法。王某称,装修中某些地方不符合自己的预期,双方沟通中多次发生争执,导致其拖欠装修款。
调解过程中,双方情绪比较激动,李晓燕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一方面从法理角度,向双方阐述民法典中关于房屋装修纠纷的相关法律法规;另一方面从情理角度,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尽可能将双方损失降到最低。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王某当庭一次性支付剩余装修款项,纠纷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