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牛云强 通讯员 王庆茹)近日,针对淮河流域(确山双河段)一些不法捕捞行为,确山县人民检察院全面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全力筑牢淮河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防线。
淮河发源于河南省桐柏县桐柏山太白顶西北侧河谷,流域有鱼类100余种,其中淮王鱼等珍稀鱼类10余种,虾蟹、贝类、藻类种类繁多,生物资源丰富。然而,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淮河生态环境保护面临诸多挑战,一些不法分子将黑手伸向这里的鱼类资源。
不久前,有群众向确山县人民检察院举报,淮河流域(确山双河段)河床有大量长条形网笼裸露,系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渔具——“地笼”。“地笼”不仅危及水生生物的生命安全,破坏渔业资源和水生生物多样性,还因其主要材质是铁框和尼龙绳,极难降解,会导致淮河水质恶化,对水域环境造成污染,严重破坏水生生物生长环境。
2025年4月,确山县人民检察院“绿益朗陵”环资办案团队深入淮河干流确山双河段开展调查摸排,针对危害淮河流域生物多样性的问题情况及时召开磋商座谈会,与信阳市平桥区农业农村局、确山县农业农村局、确山县双河镇人民政府达成共识,明确整改措施和期限,齐抓共管淮河生物多样性保护。
5月20日上午,确山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平桥区农业农村局、确山县公安局、双河镇人民政府,对淮河(确山双河段)水域开展禁用捕捞渔具集中整治联合执法行动。确山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受邀对该执法活动进行全程监督。
此次联合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90余人次,查获并收缴“地笼”30余条,将被捕获的数公斤鱼虾全部放生。行动现场,执法人员现场向周围群众宣讲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政策,增强广大群众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意识。
确山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持续履行好生物多样性保护检察职能,凝聚生物多样性保护合力,为筑牢淮河流域生态安全屏障、保护生物多样性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