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高静 赵海洋)“时下正值一年一度的大学招生时期,大家千万不能轻信花钱就能上大学、低分上名校的谎言,以免上当受骗。”近日,驿城区人民检察院发布一起典型案例,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谨防“花钱就能上大学”骗局。
为了让孩子上大学,很多家长不惜花费重金“托关系”“走后门”,没想到掉进犯罪分子设计的诈骗陷阱。驿城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的一起“花钱上大学”诈骗案件,最终犯罪分子进了“班房”,给急切求学的家长和考生敲响了警钟。
2020年8月,刘某某向被害人李某某谎称,可以通过教育部为李某某的女儿协调深圳一大学和韩国一大学联合办学上学指标,需要30万元协调费用。同年8月26日,刘某某收取李某某转账30万元。同年8月31日,刘某某使用15万元为李某某交纳学费后,隐瞒该事实向李某某谎称30万元协调费用已经花完,又向其索要“学费”15万元。同年9月4日,李某某向刘某某转账15万元。后来,李某某因其女儿不同意就读该校向刘某某提出退还学费,刘某某收到学校退款15万元后未退还给李某某。因刘某某将上述45万元款项占为已有,李某某于2024年6月2日向公安机关报案,刘某某于2024年7月3日被抓获归案。
案发后,刘某某的亲属代其退还李某某45万元,李某某对刘某某表示谅解。2024年11月4日,驿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提起公诉。2025年1月24日,经法院审理,判决刘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
驿城区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王熙提醒大家,高考结束后,一些不法分子将“黑手”伸向了考试招生领域,利用考生和家长的急切心理,通过编造不实信息、虚假宣传、制造焦虑等方式实施诈骗。比如,声称有内部特殊渠道、掌握内部招生名额,或是能够通过“定向招生”“委培招生”等名义“降分录取”考生,有的甚至还伪造公文印章,冒充军队机关或招生部门工作人员,打着“托关系”的幌子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考生和家长要保持理性和冷静,不轻信“低分上名校”等宣传,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生信息,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