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刘金霞 通讯员 殷晓楠)交通隔离护栏是维护道路秩序、保障出行安全的“守护神”,有人却为图一时方便私自拆卸。昨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驻马店交警近日依法对一名擅自拆除交通护栏的店主进行处罚,敲响了“破坏交通设施必受严惩”的警钟。
据悉,7月24日上午,驻马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设施大队民警在日常巡逻时发现,市区天中山大道与置地大道交叉口北侧路西的一处交通隔离护栏被强行拆除,路面出现较大缺口。这一情况不仅破坏了道路设施的完整性,更让该路段成为交通事故隐患点,过往车辆和行人的安全受到威胁。
民警立即展开走访调查,很快锁定了涉事责任人——附近商业区一家餐饮店的负责人文某。经询问,文某坦言因店内装修需要卸货,为图方便临时起意,安排施工人员将护栏拆除后隐匿在施工场地,完全没意识到这一行为的危害性。
当日下午,民警依法将文某传唤至交警支队。面对证据,文某认识到了错误。民警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令立即将护栏恢复原状,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相关规定,对其“故意损毁交通设施”的违法行为处以1900元罚款。
法律明确规定,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即使未造成严重后果,也将面临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若造成严重后果,更将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死刑的严惩。
交通设施关乎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安全,维护其完好是公民的法定义务。驻马店交警部门提醒,任何为个人便利破坏交通设施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切勿因小失大触碰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