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刘金霞)“太感谢你们了!要是没及时灭火,车和货可能都没了,后果不堪设想。”10月31日上午,看着被扑灭明火的货车,驾驶人紧紧握住民警的手连声道谢。
当日9时40分许,驻马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公路巡警队民警陈毅立带领辅警郭洋、班瑞强,沿328国道由东向西巡逻至蚁峰镇西一公里处时,突然发现路边一辆货车底部窜出明火,浓烟迅速弥漫。事发路段车流不断,燃烧的车辆不仅自身面临车毁货损风险,还可能引发连环事故,情况十分危急。
见状,陈毅立等人立即分工行动:一方面在起火车辆周边快速设置安全警戒区,用手势和喊话引导过往车辆减速避让,避免二次事故;另一方面迅速取用随车应急装备,果断开展扑救。经过处置,明火被成功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和交通拥堵。
缓过神的货车驾驶人仍心有余悸,对民警的及时救援再三感谢。陈毅立当场叮嘱驾驶人,待车胎完全降温后,务必尽快将车辆送往专业机构全面检修,重点排查油路、电路等易引发自燃的隐患部位,确保后续行车安全。
驻马店交警部门提醒,货车等大型车辆因长时间高负荷运转,油路、电路老化或货物堆放不当等都可能引发自燃。车主日常需定期做好车辆维护保养,随车配备灭火器并熟练使用;行车途中若发现车辆冒烟、有焦糊味等异常,应立即停靠安全区域,撤离至安全地带后及时报警求助,切勿盲目扑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