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代廷伟 通讯员 李青山
从刑警大队转岗至社区警务室仅两个月,新蔡县公安局砖店派出所民警朱迎春便迅速完成了角色转变,他摸索出“上门调解三步工作法”,逐一解开群众心中的“疙瘩”。
初到社区,朱迎春面临的第一个挑战是如何快速融入群众。他深知,社区警务不是等案上门,而是主动服务,必须真正沉到群众中去。他每天早早来到社区,背着警务包穿梭于各村庄之间。杜李庄村村民巨大爷说:“我孙子的户口登记遇到麻烦,跟他一说,第二天他就上门帮忙解决了。现在咱们有事都愿意找他唠唠。”
在社区工作中,朱迎春发现,很多矛盾纠纷都源于群众生活、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等看似鸡毛蒜皮的小事儿,但若处理不及时、方法不当,便可能激化矛盾。为此,他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上门调解三步工作法”。
第一步:“背靠背”倾听,摸清根源。发生纠纷时,朱迎春从不急于让双方当面“对质”。而是先分别上门,单独倾听各方诉求。“让他们把心里的委屈和怨气都倒出来,我当个情绪垃圾桶,同时也能收集更多真实信息。”他这样解释。
第二步:“面对面”调解,达成共识。双方情绪平稳后,朱迎春会将大家请到一起调解。调解中,他始终保持中立,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并依据法律法规、村规民约与公序良俗,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第三步:“手握手”履约,巩固成效。达成调解协议后,朱迎春会形成简要书面记录,双方签字确认,并约定回访时间,定期跟踪履行情况,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上门调解三步工作法”开展以来,朱迎春负责的社区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5%,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他将法治理念与乡风民俗相结合,不仅化解了纷争,也提升了村民的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