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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年02月11日
驿城区人民检察院
为118名劳动者讨回178万余元工资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牛云强  通讯员  赵海洋)近日,随着吕某某将拖欠的75万元农民工工资全额支付到位,驿城区人民检察院自2025年以来已办理恶意欠薪犯罪案件7起,累计为118 名劳动者依法讨回178.76万元工资。
  在办理劳动者欠薪案件中,该院强化内外联动,积极与公安、人社等部门建立治理欠薪协作机制,在信息共享、线索衔接、同步办案等方面达成共识,在法定职权内分工负责、协作配合,以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高效的部门联动,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驿城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向公安机关移送1条线索材料未被接收,该院仔细梳理劳动监察部门调查报告等卷宗,全面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标准,及时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随后,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该院依法提起公诉。2025年4月,法院作出有罪判决,所有拖欠款全部追回。
  该院坚持“应追尽追”的办案理念,把追讨欠薪工作贯穿打击欠薪犯罪全过程,加强对涉案人员释法说理,将退赃退赔作为从宽处理的“侧重点”,将退还劳动者报酬情况作为羁押必要性审查条件之一,促使犯罪嫌疑人从不退到退,从退部分到退全部,切实做实追赃挽损。2025年,该院依法对2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对1名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在办理李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中,批准逮捕李某某后,在审查起诉环节,李某某退还34名农民工41.97万余元劳动报酬,取得了劳动者谅解。该院依法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后提起公诉并提出缓刑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
  “在办理欠薪案件时,我们严格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打击欠薪犯罪同时,注重劳动者权益保护,在法理情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陈靖表示。
  2025年以来,该院先后对5名认罪认罚、主动履行欠薪支付义务的犯罪嫌疑人提出缓刑量刑建议,对欠薪数额大、经刑事立案追缴仍不履行支付义务、情节恶劣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快捕快诉,有效发挥法律的惩治和威慑作用。该院办理的肖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肖某以转移财产方式逃避支付工资81.15万余元。该院提出实体刑量刑建议,最终法院以肖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