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日前公布,新规将加力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覆盖教育、社保、住房等民生领域,实现公共服务“随人走”。
该实施意见是国家层面首次围绕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出台的专门文件。六方面重点任务,切实回应了未落户常住人口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诉求,对于有效补齐民生建设短板弱项、满足人民美好生活新需求和新期待,以及提升城镇化质量、释放国内需求潜力,具有标志性意义。
任务一:加强随迁子女教育保障
任务二:扩大公租房保障范围
任务三:健全就业地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制度
任务四:加强常住地基本医疗保障
任务五:强化就业基本公共服务
任务六:完善兜底性基本公共服务
(据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