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申请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应当向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提交下列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一)经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签署的型号核准申请表和承诺书;(二)加盖申请人签章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者组织机构证明材料(后者仅限境外申请人);(三)与无线电发射设备生产相适应的生产能力、技术力量和质量保证体系说明材料;(四)无线电发射设备使用说明(含电子显示的说明)、技术手册、彩色照片,以及与无线电发射和接收功能相关的电路图、电路原理方框图、关键射频元器件清单(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销售哪些设备需要办理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
办理销售备案的设备范围为“应当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非无线电发射设备、无须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在销售时无须办理销售备案。无线电发射设备包括数字对讲机、无人机、广播发射机、公众移动通信基站、手机、物联网(NB-IoT)终端、集群设备、数传、无线视频传输设备、RFID设备、无线接入设备、雷达、导航设备、卫星通信设备、无线局域网设备等。
如何办理销售备案?
第一步:登录“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信息平台网站”,网址:http://wxd.xsba.miit.gov.cn第二步:注册成功后,登录销售备案信息平台开始备案。备案后分为经营主体信息备案和销售设备信息备案,其中经营主体信息只需要备案一次,销售设备信息根据情况随时进行新增备案或者变更备案。第四步:管理员通过后台对经销商提交的材料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即完成备案。
备案提示:经销商需将符合条件的所有销售设备信息在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信息平台进行备案,并随时进行新增备案,做到应备尽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