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邓丹华 通讯员 姚建勋)近日,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一辆充当校车接送学生的农村面包车,并依法对违法驾驶人吴某开出超万元罚单。
近日,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源头办负责人刘卫华带领辅警到三桥镇,对该镇幼儿园校车进行安全检查期间,在该镇桂庄路段,发现一辆由东往西行驶的牌号为豫Q41528的面包车有违法接送幼儿园学生的嫌疑。为确保幼儿安全,民警将该车拦停。
经检查,发现该面包车拉了一车三桥镇一幼儿园的学生往附近的村庄送。由于涉嫌使用未取得校车资格的车辆从事校车服务,民警依法将该面包车进行了暂扣,并联系上幼儿园负责人,用校车对面包车上的幼儿园学生进行了转运。同时,民警将驾驶人吴某传唤至交警大队。
经讯问,吴某供述,他是幼儿园临时聘用的校车驾驶人。本来幼儿园有一辆校车,但由于幼儿园招收的学生住处位于四面八方,一辆车接送学生有些不方便,再花钱买辆校车,幼儿园资金有些紧张。为省钱,加之幼儿园离县城远,比较偏僻,交警很少到那巡逻,抱着侥幸心理,每当校车接送学生忙不过来时,幼儿园负责人就会临时让他帮忙用这辆面包车充当校车接送学生,不想最终还是被交警发现了。
目前,由于违法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面包车从事校车服务,交警部门依法对吴某作出了罚款1.5万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