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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11月24日
爱跳广场舞的注意了
天中广场噪声污染整治开始

  本报讯(文/图 全媒体记者 刘金霞 通讯员 余杰)早上开展时间为6:30至7:40,晚上开展时间为18:30至20:00,其他时段严禁健步走、广场舞活动的音响开放。昨日,记者从市城管局了解到,为营造和谐、文明、有序的广场环境,该局近日组织市城管执法支队进驻天中广场,规范整治噪声扰民行为,同时合理规划市民活动时间。
  据悉,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健步走、广场舞、甩鞭、打陀螺等成为市民健身娱乐的活动方式,参与人员越来越多,因此产生的噪声扰民问题日益突出。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明确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驻马店市市民中心于2020年7月29日在天中广场正式启用,功能齐全,49家单位进驻,为市民提供“一站式、一窗式”政务服务。而今,天中广场上广场舞、健步走的高音喇叭和乐器设备随意、无序播放,甩鞭、打陀螺等产生的噪声,已对市民中心正常办公和周边居民产生了不良影响。
  为此,市城管执法支队成立天中广场噪声污染整治领导小组,由各大队负责人牵头负责落实,轮流开展广场内的执勤工作,对广场内开展活动的音响音量进行管控,要求广场舞、健步走活动组织者把控音量。
  市城管执法支队根据健步走、广场舞等活动的人数和批次进行合理规划活动时间,规定在固定的区域和时段开展。早上开展时间为6:30到7:40;晚上开展时间18:30到20:00,其他时段严禁健步走、广场舞活动的音响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