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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11月27日
严查废弃物污染 建设生态宜居乡村
驿城区人民检察院查办一起非法倾倒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案
    此前,这里工业废渣堆积成山。

    现在,该处固体废弃物污染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

  本报讯(文/图 通讯员 张豪 赵海洋 李占强)“这个地方从几年前就开始堆放垃圾,刚开始只是一小块,后来越堆越多。从去年开始,我们村的人都不敢往附近去,太难闻了,特别是刮起来的岩棉,粘到身上痒几天。”近日,提起非法倾倒固体废弃物污染,驿城区胡庙乡吴楼村的村民苦不堪言。
  今年8月6日,驿城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接到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交办的胡庙乡吴楼村非法倾倒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线索后,当即会同胡庙乡政府负责人和办案干警赶往现场勘查。在“案发现场”吴楼村,办案干警发现废弃物主要由岩棉、黑色燃烧残留物构成,疑似工业废渣。该固体废弃物呈带状倾倒在桃木山公墓北侧道路边,长约1000米,岩棉纤维易随风飘散,对人体皮肤、呼吸道以及肺部造成损害。现场查验发现,该固体废弃物旁边有的已经长出荒草,证明倾倒时间很长。
  经过5天的调查走访,确认驻马店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驿城分局和胡庙乡政府怠于履行职责,经第四检察部员额检察官讨论并报检察长同意。8月12日,驿城区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法分别向驻马店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驿城分局和胡庙乡政府提出清除固体废弃物污染、加强辖区内排查、依法查找违法侵害人的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驻马店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驿城分局、胡庙乡政府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进行调查。在调查中,发现在固体废弃物中夹杂着一些垃圾袋,垃圾袋上印着某工厂的名字等信息,顺着这条线索,立即到该工厂展开调查。该工厂承认是其公司的固体废弃物,并交代其委托第三方进行废弃物处理,具体倾倒情况并不知情,并表示当即派专人进行清理。
  检察建议发出4天后,该工厂共清理固体废弃物86余车,重200多吨,并采取了有效的消毒措施。
  驿城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通过对该案件进行“回头看”,截至目前,该处固体废弃物污染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绿化种植工作也正有序开展,对违法侵害人的处罚正依法进行跟踪监督。
  在该案办理中,驿城区人民检察院通过与有关部门信息互通互联、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有效查找出了违法行为人,彻底清除了污染,为保障附近居民身体健康,建设生态宜居型乡村贡献了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