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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2月09日
市中心城区 全年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刘金霞)2月8日上午,驻马店市政府新闻办召开2021年驻马店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新闻发布会,会议宣读了《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驻马店市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放范围的通告》。2021年,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全年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4部门相关负责人就记者提出的热点问题进行解答。省驻驻新闻媒体和市直新闻媒体参加会议。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市中心城区四个区,即驿城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辖区内的所有乡镇、街道行政区域全年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禁放范围内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人民政府参照中心城区,负责本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中心城区各区要严格落实好《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驻马店市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放范围的通告》,将禁放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确保辖区内无违规销售、燃放行为发生;组织辖区内街道、社区,对储存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掌握流通去向,及时上传执法平台,共同组织管理好禁放工作。
  发布会上,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公安部门将对禁放区内违规燃放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2020年,全市公安机关共侦办涉烟花爆竹违法案件404起,其中141起违规燃放案件,263起非法储存、运输案件,收缴烟花爆竹496箱,罚款6万余元。
  “目前我市能否设立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针对记者的提问,市应急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自我市烟花爆竹禁放以来,按照有关规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库存全部清零,不允许设立烟花爆竹零售点,欢迎社会各界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在烟花爆竹市场专项治理行动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所有经营烟花爆竹的商户进行了拉网式检查。下一步,该局将重点排查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废旧厂房等可能出现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场所,乡村各类经营门店、农贸市场等可能出现烟花爆竹经营的场所,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确保烟花爆竹市场监管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