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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6月17日
家庭赡养惹纠纷 司法调解暖人心
    调解现场。

  本报讯(文/图 通讯员 孙艳慧)6月16日上午,驿城区司法局顺河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家庭赡养纠纷,化解了一场家庭矛盾。
  申请人顺河街道罗庄社区雷庄组刘婆婆,今年99岁,腿脚不便,生活无法自理,且居住地面临搬迁,搬迁后无处居住。其老伴多年前去世,二人共育有三子一女。本应颐养天年的她,最近却因为赡养问题与子女发生纠纷。
  不久前,刘婆婆的大儿子杜某来到顺河司法所,向工作人员诉说因赡养母亲刘婆婆问题引起纠纷,司法所立即受理该案件。司法所研判该纠纷后,认为首要解决的是老人的吃住问题,当务之急是联系到她的其他子女进行协商。司法所与其四名子女一一通话,告知他们尽快到顺河司法所来处理刘婆婆的赡养问题。经过两轮沟通,6月16日,司法所与老人居住地罗庄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调解此事。司法所首先对刘婆婆的四名子女未尽心赡养老人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向他们释明了《婚姻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关于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告知他们赡养老人是子女的应尽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司法所建议四名子女在赡养时要主动与老人沟通,尊重老人的想法和需求。经过协商达成了调解协议:刘婆婆由其四名子女轮流赡养,每次赡养的时间为三个月;刘婆婆生病产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可报销的费用外,由四名子女均摊。
  通过近四个小时了解情况、耐心劝说、商量处理办法,最终刘婆婆的四名子女打开心结,达成调解意愿,并当场签订赡养调解协议。他们都保证以后坚决以和为贵,让刘婆婆安度晚年。至此,该起家庭矛盾成功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