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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2月24日
自建房居民使用空调取暖是否符合“煤改电”政策
  全媒体记者 万华翼
  近日,市区解放大道与盘龙山路交叉口西北角自建房居民赵先生致电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冬季家里使用空调取暖一直未享受“煤改电”优惠电价,咨询他们家是否符合“煤改电”政策及如何申请。
  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接到来电后,迅速把情况反馈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发改委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展开调查。
  经过调查核实,我省“煤改电”的补贴政策2017年~2020年实施,目前全市已全部划定为禁煤区。但因赵先生是自建房居民,属于非集中供暖区域居民,非集中供热区域的“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户可以向供电公司申请执行供暖期(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的阶梯电价(在供暖期内,每月180度的一档阶梯电价可以提高至每月280度的一档阶梯电价)。
  随后,市发改委工作人员将赵先生的联系方式提供给国网驻马店供电公司营销部,由驻马店供电公司联系赵先生解决散户居民供暖期内的阶梯电价问题。该居民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