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万华翼
近日,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接到一市民电话,反映其是格林小区业主,现小区电改,物业代收取每户2800元的电改费用。该市民咨询收费是否合理,电改费用由谁承担。
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立即联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处理。驿城区物价检查所接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知后,高度重视,立即调查。
经调查,该小区于2010年开建,2013年建成,属老旧小区,目前正在进行电网改造。根据《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 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驻政办〔2022〕11 号)第四条规定:规范工程建设安装和运维收费(一)明晰用户承担费用情形。建筑区划红线内,无法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的自建房产、工商业用户配套建设以及既有建筑增扩建或改造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管线及设备设施的费用,由用户与安装工程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城镇老旧小区水电气暖改造(含计量装置更新)工程费用,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建立改造工程费用由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机制,具体方式和费用分摊方案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
鉴于此,该费用应当由参与电改业主分摊,不属于政府定价,属市场调节价,由业主和电业部门协商收取。
经回访,来电人对答复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