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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12月16日
我市退役军人请尽快申领优待证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张新理 通讯员 林峰)昨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传来消息,按照国家有关要求,今年底前应全面完成存量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及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为此,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呼吁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要高度重视,按照有关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尽快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或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领优待证。
  自国家启动优待证申领工作以来,我市按照上级要求,积极主动作为、周密谋划部署、稳妥有序、优质高效推进优待证申领工作,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至目前,全市已受理申办15万余人,发放优待证11万余张。按照上级安排,今年底前应完成存量退役军人的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为保障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享受到更多更好的优待服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12月15日再次发布提醒:请尚未申请办理优待证的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尽快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或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领优待证。
  申领优待证所需材料: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三属”人员身份证明材料,持证人提供烈士证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非持证人还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等);立功受奖人员需提供立功受奖材料或证明;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