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张新理 姚晶
连日来,市民政局督促加大2022年“一元民生”救助保险项目赔付力度,为全市困难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公平可及的急难救助。4年来,我市延续开展政府购买保险服务、创新实施“一元民生”救助保险项目,按照“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思路,由财政出资,依托保险机制,破解困难群众救助难题。据统计,今年初以来,全市共理赔案件8181起、906万元,其中理赔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案件8134起、664万元,占总赔付金额的73%,群众认可度和满意度大幅提升。
我市聚焦特困群众等关键群体,明确“一元民生”救助保险项目发展方向和实施方式,开展精准救助,兜牢民生底线。一是明确实施方式,撬动社会救助“大力量”。通过与保险公司合作,由政府出资,按照辖区户籍人口1元/人/年的标准购买保险,辖区居民在被保期间遭遇突发性、临时性事件时,可按约定享受保险赔付,有效缓解财政压力。二是厘清救助对象,解决因病返贫“大难题”。针对农村三类防返贫监测对象、低保户等群体,对因重大疾病住院治疗产生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进行保底理赔,助力破解特殊群体救助难题。三是聚焦急难问题,打通应急救助“快通道”。充分发挥保险赔付相较传统救助反应迅速的优势,对遭遇突发性、临时性急难问题的群众,可在第一时间开展赔付工作,真正让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据市民政局统计,今年初以来,全市共理赔未成年人溺水、自然灾害等急难案件47起、242万元。
我市科学选取承保方、夯实经费保障、压缩理赔流程,着力破解政策资金不足、保障程序烦琐难题,确保救助保险项目顺利实施。一是精选承保机构,严格兑现赔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一家资质健全、信誉良好的保险机构作为承保方,严格按照承保范围、标准、被保险对象兑现救助。二是明确保费来源,核定赔付标准。各县区按照1元/人/年的标准,将“一元民生”救助保险费列入县区财政预算,并按承保合同约定拨付保费。三是压缩理赔时间,及时完成赔付。对符合保险合同约定且手续齐全的案件,在限定工作日内完成赔付;对特殊困难群体医疗救助赔付案件,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给予当日立案、次日赔付。
我市在全市各乡镇(街道)设立项目保障站点,确保“一元民生”救助保险项目常态推进、有效落实。设置盈利区间,实现收支平衡。明确“风险分担调节”机制,对年度盈利情况实施适时监控,确定合理盈利区间,促使项目发挥最大成效。强化公开监督,确保阳光透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大落实情况监督力度,细化项目赔付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及时公开项目理赔情况,保障项目公平公正、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