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牛云强通讯员 张德鸿)近日,新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将4万余元执行款发放给14名农民工,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赵某、马某某等14人诉王某某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双方于2019年12月达成调解协议后,被告王某某拒不履行法律义务,且长期外出躲避。赵某等人于2020年初申请执行,新蔡县人民法院调查发现,王某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2020年6月,新蔡县人民法院对王某某采取拘传措施,双方达成分期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王某某的女儿王某、女婿何某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被执行人王某某在支付一期后再次消失,担保人躲避履行,承办人遂多次指导农民工一方面盯梢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切忌打草惊蛇,另一方面申请追加王某、何某为被执行人。
2023年1月30日,一名农民工报告被执行人王某、何某及其车辆同时出现,承办人立即带领强制执行大队干警出警,将被执行人王某、何某及其车辆全部押至法院。在法律强制措施的威慑下,被执行人王某联系亲属筹款4万余元交到法院,同时提供第三方欠其30多万元工程款供法院扣留。
该系列案历时3年,最终得以成功执结,将农民工的“纸上权益”兑换成“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