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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6月08日
西平县人民检察院
情理法交融促案件和解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代廷伟 通讯员 赵洪友 邢晓玉)“检察官,当我被关进看守所那一刻,您知道我有多无助、绝望吗?我觉得我的人生就此晦暗了,真心感谢您的用心调解,让我有了新的人生选择!”近日,一起交通肇事案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拿到不起诉决定书时,对西平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表示感谢。
  2022年11月13日20时,在西平县盆尧镇一路段,张某驾车超越前方三轮车时,突然发现道路左侧的李某,因刹车不及时,致使车辆撞向李某,救护车到达时确认李某已无生命体征。经过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负事故全责。
  2023年4月7日,张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提请批捕。承办检察官通过阅卷了解到,事发后保险公司已将理赔款全额赔偿给了李某家属。4个多月内,为何张某没有像同类案大多数当事人一样,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检察官立即与被害人家属取得联系,询问他是否愿意谅解张某。
  “父亲刚退休,我们做子女的尚未尽孝他就这样走了,张某对我所提要求态度怠慢,我认为交警才能更好地说服他,所以我不愿意见他。”被害人家属表示。
  了解情况的检察官对被害人家属进行安抚,并耐心劝解其多念乡里乡亲情。检察官又联系张某父母,向他们转达了张某心存愧疚想赔偿被害人家属的想法,张某的父母老泪纵横,表示一定会尽全力弥补。
  最终,在检察机关的见证下,张某家人诚挚地向被害人家属道歉并送上6万元赔偿款,双方握手互相宽慰,被害人家属对张某也很同情,最终出具了谅解书。随后,该院依照法律规定,对张某作出不捕和相对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