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张玉洁)近日,汝南县人民法院三门闸法庭理法并用,悉心调解,终使好朋友两个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原告打算买一台二手玉米收割机,让被告帮忙打听一下。正好被告家中有一台收割机欲出售,双方协商后,以12万元的价格成交,原告当即向被告支付了全部货款。在原告和被告的儿子一起开着收割机去办理过户的途中,收割机因缺水造成损坏,被告花了2万多元的维修费用。好友二人因此产生纠纷。
案件受理后,法官认真听取双方的意见,找出了争议的焦点,分别从法理、情理、诉讼成本等方面向当事人释法析理,让他们明白各自的过错责任。经过法官耐心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买卖合同解除,被告扣除14000元的维修费用后,将剩余购车款106000元退还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