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吕春芳通讯员 宣茂松)近日,高新区一肉铺经营户因使用“生鲜灯”被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处罚,这是今年开出的首张“生鲜灯”罚单。
据市场监管人员介绍,2023年12月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新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设施误导消费者。
在此,市场监管部门呼吁各个售卖蔬菜瓜果以及生鲜肉类的商户,在日常生产经营中禁止使用对产品色泽有影响的“生鲜灯”,保证老百姓买得放心、吃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