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的不断发展,社会上不断出现各种形式的非法金融活动,为防范非法金融活动、避免金融消费者误入非法金融骗局,中国人寿财险驻马店市中心支公司提醒金融消费者要提高非法金融活动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
保险领域非法集资犯罪主要有七种形式:一是主导型案件。指保险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或公司管理漏洞,假借保险产品、保险合同或以保险公司名义实施集资诈骗。二是参与型案件。指保险从业人员参与社会集资、民间借贷及代销非保险金融产品。三是被利用型案件。指不法机构假借保险公司信用,误导欺骗投资者,进行非法集资。四是高额利息诱导。通过承诺高额回报吸引投资者,采用先支付利息、到期支付本金或继续滚存的方式,吸引公众资金。五是伪造单证印鉴。制作假保单、使用自购收据或加盖私刻的公章,甚至直接出具白条骗取资金。六是真险假卖及假险真卖。利用员工身份或营销员资格,以销售热门保险产品为幌子进行集资诈骗,或杜撰不存在的险种名称,向公众收取“保费”开展集资诈骗。七是高额分红及优惠利息。承诺超出实际的分红收益或高息存款优惠利息,构造庞氏骗局,骗取信任后滚动诈骗。
中国人寿财险驻马店市中心支公司负责人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非法集资行为违反了保险业务的本质和法律规定,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和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要参与正规渠道的金融保险活动,避免财产遭受损失。
(国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