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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1日
西平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销售伪劣卷烟案
涉案金额2100余万元 17人获刑
  本报讯(通讯员 刘奕岑)近日,西平县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一起涉案金额2100余万元的跨省销售伪劣卷烟案,以高质量检察履职维护了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引导侦查揪出“漏网之鱼”
  2023年5月,西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审查一起案件时发现,“软华”“南京”等香烟名称频繁出现在一个微信群中,经进一步审查,确定该微信群为“上线”建立的销售假烟群。经查询实名信息、转账记录、物流数据,认定蓝某文等9人存在销售假烟行为且仍在销售。2023年6月,西平县人民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该9人先后被依法逮捕。
  经查,2020年以来,丁某远等12人为非法获利,利用微信从“上线”处购买伪劣卷烟,并通过朋友圈进行推广、销售;陈某勇等5人明知他人销售伪劣卷烟,仍为其提供收款码、帮助运输。经鉴定,该17人销售金额共计21059247.42元,其中非法获利3740599.62元。
  证据审查精准把握“罪与罚”
  由于该案刑事时间跨度长,嫌疑人均有不同程度抵触情绪,不愿认罪认罚。在全面细致审查证据后,检察官对辩护人提出的辩解和异议均作出有力反驳,通过积极有效沟通、充分释法说理,2023年12月,促成5人退赃退赔,9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针对丁某远等8人辩称自己的网络销售记录中存在正常交易,销售金额中包含合法收入问题,该院第一时间通知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予以核查,并进行补充审计。全面查证属实后,依法将2873146.76元合法收入予以减除,并提出精准量刑建议,均被法院采纳。2024年6月20日,丁某远等17人分别被判处6个月至15年不等刑罚,并处5000元至186万元不等罚金。
  跟踪问效提升“附加值”
  针对该案暴露的烟草监管漏洞,西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与县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本地烟草市场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座谈,督促职能部门在全县开展烟草市场专项整治,检查各类烟草经营主体500余户,查处无证经营、销售假烟等违法案件5起。
  同时,西平县人民检察院扎实做好宣传引导,组织快递从业人员集中学习相关法律规定,从源头遏制寄递环节涉烟违法行为;深入社区走访群众,围绕如何区分假冒伪劣香烟、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等进行细致讲解,有效提升群众辨别真伪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