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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版:09版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条文解读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解读:婚姻大事要依法,不可轻娶草率嫁。男要年满二十二,女过二十可成家。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解读:无效婚姻没保障,重婚犯罪进牢房。近亲结婚害后代,未到婚龄不合法。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解读:遭受胁迫与人婚,痛苦不堪毁终生。一年之内可撤销,法院判还自由身。
  (市司法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