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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12月31日
遂平县人民法院高效调解暖人心
  本报讯(通讯员 李娟)日前,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成功调解后,原告刘某专程向遂平县人民法院法官李真道谢,并送一面写有“秉公执法尽心尽责”字样的锦旗。
  原告刘某与被告朱某系朋友关系。2009年,被告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原告借款人民币15万元,原告以现金形式分多次将借款交付给被告,被告于同年12月19日向原告出具借条一张,确认借到原告现金15万元,并签名确认。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借款,被告于2020年12月通过银行转账偿还了7万元,剩余8万元一直未还。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偿还剩余借款,原告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于2024年11月25日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了第一次调解。调解中,双方对于尚欠借款8万元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存在争议,被告对原告提交的证据质疑,原告则对被告的质证表示不满,调解陷入僵局。
  第一次调解无果后,承办法官分别给原、被告双方释法说理,并多次与双方代理人沟通,由代理人做原告及被告的思想工作。在一番努力下,原、被告态度均得到缓和。2024年12月9日,承办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针对原被告双方分歧意见,进行了当庭质证。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朱某自愿于2025年5月1日前偿还原告3万元,于2026年12月31日前将剩余5万元向原告刘某偿还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