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时旋旋)“姚法官,太感谢您了,这38万余元我们讨要了好几年,这下终于可以让农民工安心过年了。”近日,申请执行人周某、乔某激动地向汝南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姚威说道。
2020年6月,原告周某、乔某在被告蒋某、张某手中承包了宿鸭湖水库清淤扩容某标段工程。原告带领工人干了两年多,因被告拖欠部分工程款,原告诉至法院。案件经过审理,法院判令被告偿还原告3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仍然一直未给付案款,原告遂申请强制执行。上述款项涉及原告应该支付给十几名农民工的工资,他们盼望执行法官尽快执行到位,让农民工早日拿到血汗钱。
了解到该案件涉及农民工群体,且法律关系明确,汝南县人民法院立即启动涉民生执行案件“优先立案、快速流转”工作程序。执行立案后,案件承办法官姚威快速展开线上、线下全面查询,对被执行人蒋某、张某进行网络查控,但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有财产可供执行。考虑到被执行人蒋某、张某系外省人员,姚威从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的理念出发,对被执行人蒋某、张某讲明诚信经营的重要性,讲清强制执行后果,督促其根据自身实际经营状况,拿出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和责任。通过反复释法明理和协调沟通,促使其承诺积极筹措资金优先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最终,在法官情理说服和法律威慑下,被执行人蒋某、张某共同努力,分别凑出19万余元,于1月7日将全部欠款本息合计38万余元汇入法院指定账户。该案件从执行立案到结案仅用了5天时间,法官为十几位农民工解决了烦心事。
保障农民工工资执行到位,事关民生福祉和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多年来,汝南县人民法院对涉农民工工资案件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加大执行力度,及时立案,专项执行,优先安排人力、物力执行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用高压手段对“老赖”形成强大震慑,依法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以有效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