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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条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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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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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条文解读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解读:子女出生无过错,危害歧视就犯错。亲生父母必担责,教养义务莫推脱。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解读:离婚不断血脉情,如何养儿须盘算。生活教育怎么算,协议不成法院判。
(市司法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