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张新成)近日,针对全市各电子计价秤销售、维修、使用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提醒告诫。
告诫提醒新规核心变化情况:开壳锁机,授权解锁。电子计价秤外壳一旦被打开,将自动锁机,仅被授权人员可通过高保密性动态密码解锁,从源头杜绝拆机改装;唯一身份,全程可溯。每台电子计价秤出厂须具备唯一性身份信息,强制检定和日常监管时,通过查验平台实现出厂唯一性信息与现场产品信息的一致性核查;“三码一封”,全链管控。生产码、维修码、检定码及铅封必须完整有效,方可进行检定,实现生产、销售、维修、使用、检定全链条管控。
告诫提醒新规对相关市场主体责任要求,电子计价秤销售及维修企业(含经销商、维修店):自2026年1月8日起不得购进旧型号电子计价秤。销售时,必须向消费者提示不符合新规的产品在2027年强制检定中可能被判不合格的风险。自2027年1月8日起,不得销售未取得型式批准证书、不符合新评价大纲技术要求的电子计价秤。
电子计价秤使用单位(含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饭店等):2026年1月8日后新增或更换的电子计价秤,必须符合新规要求;2026年在用原有型号且经检定合格的电子计价秤,可使用至2027年1月7日。自2027年1月8日起,必须使用符合新规要求的电子计价秤。现有合规网联电子计价秤可使用至203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