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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年07月15日
驿城区人民检察院 公诉一起 邻里故意伤害案
  本报讯(通讯员 陈靖 赵海洋)日前,驿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公诉一起因邻里日常口角升级引发的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被告人张某获刑并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
  2025年10月7日,村民张某为晾晒玉米挪动村内公共垃圾桶,此举遭到同村村民于某辱骂,双方爆发激烈争执。冲突过程中,张某情绪失控,实施过激行为致于某受伤。经专业司法鉴定,于某肋骨骨折,轻伤二级。
  经驿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依法认定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查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判决生效十日内赔偿于某各项经济损失1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