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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版:08版
发布日期:2026年09月17日
无线电科普知识
  无线电台执照由哪个部门核发?执照有效期如何规定?
  无线电台执照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规定的无线电台(站)审批权限和各类无线电台(站)的管理规定核发,或者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的国务院有关部门核发。无线电台执照的有效期不超过三年,临时无线电台(站)执照的有效期不超过半年。(根据《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业余无线电台
  执照的有效期不超过五年。)
  什么样的设备需要申请型号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除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外,生产或者进口在国内销售、使用的其他无线电发射设备,应当向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型号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目录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公布。生产或者进口应当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除应当符合本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核定的技术指标,并在设备上标注型号核准代码。
  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按照工信部2019年第52号公告执行。
  申请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规定》(工信部令2022年第57号)第七条规定:申请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人有相应的生产能力、技术力量、质量保证体系;(二)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工作频率、功率等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