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代廷伟 通讯员耿贺云)“感谢法官,这么短的时间就解决了纠纷,让我拿到了拖欠已久的货款。”日前,西平县群众陈某激动地说。
2017年,张某在陈某处购买复合肥,后未及时结清货款,向陈某出具43200元欠条。后经陈某多次催要,张某支付了1万元货款, 后续未再支付货款,二人产生纠纷诉至法院。
该院法官魏诚慧在了解基本案情的基础上,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法官了解到二人系多年好友,争议点在于张某认为剩余货款为23200元。陈某坚持张某应付货款为33200元,自己有记账单。魏诚慧向张某讲解法律,分析案情,释明法律责任。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二人达成调解协议,张某当场支付陈某货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